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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在法院诉讼,却差点把自己送进监狱!案外人千万不能这么干

富法 杭州中院 2022-09-13

官司打赢了

正当执行之际

一个权利人向法院申请放弃实体权利

另一个权利人向上级法院寄去信访材料

这样的怪事

法官还是头一次遇到

……



2019年,王某、张某与李某、倪某因《卸土协议》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倪某按合同约定返还王某、张某双倍定金共60万元。因李某、倪某未按判决履行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注意到,判决书载明另一原告王某并未放弃实体权利,依法应与张某共同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联系张某并明确告知,执行款项需与王某确认后才能发放。


张某、王某曾是共同原告,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共同申请执行或者声明放弃权利,按理说是一个简单且容易办到的程序。没想到,张某对承办人不及时发放案款的行为表现出极度不满,未能如愿拿到执行款的他向杭州中院寄去了信访材料。


张某在向杭州中院寄去信访材料后,主动来电告知承办人,另一原告王某已放弃权利,并已通过代理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传了放弃权利申请书。


这不正常!!!


作为判决书中的共同原告且是实际权利人,王某做出此举极为反常。承办人心存疑虑,仔细核对了申请书及之前审理案卷中留存的王某签名,发现两者明显不符。

 

承办人联系王某确认相关情况,王某表示并不知情,听说自己的权利被无故放弃,当天便匆匆赶到法院表明态度,放弃权利申请书中的签名捺印非其本人所为。


承办人掌握实际证据并依法固定后,电话告知“申请人张某”,因其伪造签名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可能被移送公安进一步侦查。


一听说要移送公安,“申请人张某”终于绷不住了:我又不是张某,你们凭什么移送!

 

原来一直以申请人名义跟法院联系的并非张某本人,而是案外人汤某。



真相已明,法院依法传唤了汤某。


汤某对于冒充张某信访及冒充王某签署放弃权利申请书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一再强调30万定金是由自己代为支付,执行款理应为其所有。


承办人对汤某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可混为一谈,可通过另行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因其行为已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可能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汤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已触犯法律。


处理结果


通过批评教育,汤某主动承认错误,作出了深刻检讨,并向杭州中院撤回了信访。鉴于案件未对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也表示不再追究,且汤某认错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本案中,尽管汤某一再强调当初的30万定金为其代付,强制执行所得款项理应归其所有,但即使代付行为属实,与王某、张某的执行款也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可混同!汤某冒充实际权利人张某申请强制执行、信访,冒充王某签署放弃权利申请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张某、王某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虚假诉讼。


诚信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贯穿民事诉讼全流程,切勿存侥幸心理,冒充他人作假逃不过法官的“火眼金睛”!



来源:富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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